英国的债务催收程序是债权人为追回未偿债务而遵循的一系列结构化和受监管的步骤。
它旨在确保各方公平行事并在法律范围内行事,正如金融行为监管局 (FCA) 所概述的那样。以下是此过程涉及的关键阶段的概述:
1. 初次接触
收债过程通常从债权人在拖欠付款后联系债务人开始。
这种初步联系可能涉及提醒通知或电话,通知您未结余额并要求付款。债权人通常会提供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可以从几天到几周不等,具体取决于他们的政策。
2. 诉讼前信函 (LBA)
如果您在初次联系后没有回复或未能付款,下一步是发送正式的行动前信函 (LBA)。这封信是法律诉讼开始前的最后警告。
它概述了债务的详细信息,包括所欠金额和任何适用的利息或费用,并指定了付款截止日期,通常为 14 天。
3. 县法院判决 (CCJ)
如果您在法院索赔期过后没有回应或未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县法院对您做出判决 (CCJ)。
CCJ 是确认债务人欠债权人的正式法院命令。一旦发布,该判决可能会在您的信用记录中保留六年,并可能对您的信用评级产生重大影响。
4. 执行
获得 CCJ 后,如果仍未收到付款,债权人有多种强制执行选择。
这可能包括申请收入扣押令,直接从债务人的工资中扣除付款,或寻求对债务人拥有的财产的押记令。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雇用法警来追回相当于所欠债务的货物。但是,法警遵守 FCA 制定的规则和规定。
5. 破产程序
如果所有其他追要债务的尝试都失败了,债权人可以考虑对无力偿还债务的个人或企业启动破产程序。
这可能涉及为公司申请破产或清盘令,允许债权人通过清算程序收回部分资金。